钱塘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(龙游县段)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
根据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1〕11号)、《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》(浙委办〔2019〕53号)等文件的要求,我单位委托浙江鑫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,就钱塘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(龙游县段)土地征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,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项目名称:钱塘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(龙游县段)土地征收
二、土地征收实施单位:龙洲街道办事处、东华街道办事处、詹家镇人民政府、小南海镇人民政府、湖镇镇人民政府
三、项目建设实施单位: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
四、项目简介:为保障钱塘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(龙游县段)项目建设主体用地需要,经龙游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拟征收龙洲街道集体、后厅村,东华街道集体、湖底叶村、项家村、槐王村、张王村,詹家镇詹家村、姜家村,小南海镇集体、团石村、红船头村,湖镇镇集体、隔塘村、七都村、杨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(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),详见“龙游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”《龙政征预【2023】11号》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1、征求意见范围:本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内相关利益群体对以上事项的意见、建议。
2、征求意见主要事项:(1)您认为本项目土地征收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;(2)本项目土地征收对您的影响,您有何诉求;(3)对本项目土地征收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。非社会风险评估相关事宜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。
六、公示说明
1.公示期间,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,对公示事项提出意见、建议。
2.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。
七、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
1.联系人:卢德晨
2.联系电话:15070640072
3.电子邮箱:761900017@qq.com
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
2023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