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供水设施怎么处罚
日期:2022-10-10 游览:6069
《城市供水条例》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,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;造成损失的,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;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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